引用:
作者oversky.
舉辦辯論時又不像投票當天有放假。
現行制度本身無法保障讓每人公平地表達意見。
|
不需要啊....這辯論也是講幹話的無用功
這實質廢死..得修法,得到立法院三讀通過....
三讀前,得先到立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出一個表決案
要進委員會的預案...要嘛立委連署送,要不就司法院送
司法院趕送議案...咱要廢死,請委員們討論
司法院長不敢啦,又不是傻子,主動跳出來當靶
立委聯署送議案...誰敢?
除非大多數人對這些有相當的共識,不反對....就像降低成年年齡
立委才會順勢推案..
否則...在八成以上的人反對廢死...哪個立委會跳出來廢死?
這不是一個任期內搞定的事,下屆你還選得上?
本站網友有幾個贊成廢死的?
贊成有條件廢死的還會比較多...但是這個條件得先討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