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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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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8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大巨蛋確實是能分潤的
有些地方地主確實確實比想像中更有有發言權

超商理論上禁止加盟主私自進貨兜售
但實際上有些地點
找不出相近條件能開第二家
地主要自己進一兩件東西賣、不開發票
只要不是太離譜
超商總部通常會閉一隻眼
要不然撕破臉
解約讓地主轉投其他超商品牌
損失更大


當初就是這一條有問題,賺你也要,賠你也要,那以後市府靠自已就好,又不是跟你租地。
還要把地上物的產權給你?

租地沒經過地主同意,能擅自興建、增建、改建嗎?
地主既然同意,那營利所得當然歸我,不然退租的時候,我把建物拆除,原地歸還啊,憑什麼建 物 還歸你地主?

你看過那一個夜市的攤位營利所得跟利潤還要跟夜市管委會分潤的?
都是交了管理費跟場租就了結。難道我不租了,我的攤車還要給夜市管委會?

最好笑的就是,還有0.000157智商的人會用公安當藉口,強索權利金又用工安卡巨蛋完工?

結果版上還有人跟我爭不會選總統?這種台大教出來的智障…我看算了吧。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是租房子,建物是地主兼房主出的,營利所得跟利潤還是業主的,那有還要分潤的?

最後,如果沒有商辦跟飯店,我想遠雄也不願意投標,不然你市府編預算買回算了,就當做是買建物就好。
也可以市議會提出預算買回啊。遠雄再投標只專門做經營就好。竟然還會說未按圖施工?圖說有問題?
是市府要經營還是遠雄要經營?

都是一群爭功諉過,想要分一杯的爛貨。
台北市市民的水準堪慮…
舊 2024-04-24, 01:35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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