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沒有不對啊 他寫得很清楚 就把這條列於為免予查驗
我知道你覺得這邏輯很怪, 但人家立法時可能嫌麻煩, 直接包進去....
呃... 如果你連烈酒標準瓶是700ml都不清楚, 還是別提了
北美是例外, 標準750ml, 但美國網店原則上不提供跨洲買酒, 更不用說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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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很清楚是指免稅和免查驗衛生辦理許可證是兩回事,兩者包在一起就是魚目混珠
這不是我邏輯怪,我認為這就是在護航蕭美琴及其他駐外人員,外交部和財政部說法就是在騙傻逼鐵粉
一番對話看得出來你也認同外交部財政部對這事作法,那就真的沒什麼需要再多說
至於烈酒標準瓶是700ml,這我知道,但你也沒說他帶六七瓶都是標準瓶
但有人回國自帶不見得就是帶700ml,更別說機上和免稅店多數是賣1公升,剛好達到入境可免稅的最高容量
咱們的蕭「大使」不就自帶一瓶1.5升的葛瑪蘭威士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