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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帶23瓶酒回台免查 外交部: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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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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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rStorms
你這些文字變弱了。
不申請酒類許可執照算什麼事啊,
很嚴重嗎?很特權嗎?
打蛇打七寸啊
酒類進口供自用者,五公升以下免申請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及免查驗。
但免稅僅能一公升以下,超過一公升需課稅。
以上規定其實是適用全體國民,不知道為什麼財政部會回答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該辦法反而有些不適用之處,不需要用到該辦法就可以辦理免許可及免查驗了。
目前財政部表示基隆關尚未收到蕭的申報,但是開樓的公文顯示3月底就發文給基隆關了,所以這份公文的真實性存疑。
2024-04-22, 04:47 PM #
37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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