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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帶23瓶酒回台免查 外交部: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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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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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52
「辭職」算任滿回國或調職回國嗎?
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是寫「任滿調回外交部服務」,
蕭 109年06月16日被正式任命,
辭職時既未滿六年,
也沒有任滿調回外交部服務。
這樣還可以依「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之規定辦理嗎?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G0350004
引用:
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
第 2 條
政府機關派駐國外使領館或其他常設機構服務之人員
任滿回國或調職回國
攜帶進口之自用物品免徵關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11280270.aspx
引用:
總統府:駐美代表蕭美琴已准辭職 30日生效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S0020007
引用:
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
第 7 條
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一次駐外期間以
不逾六年為原則
,該次駐外期間內得在各駐外機構間調任,
任滿調回外交部服務
。
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25355
引用:
總統任命蕭美琴出任我國駐美代表
中華民國109年06月16日
2024-04-22, 12:5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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