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的孩子沒有為非作歹, 其實養小孩還好.
我第一次接手時才17歲(是我的年紀, 不是小孩年紀)
後來另一個的時候20出頭, 接下來36, 以及如今.
經驗也算豐富了.
從需要扶著脖子洗澡的, 大到剛上大一的.
都是女孩子, 我沒有照顧男孩子的經驗.
(傳統男孩子都是寶啊)
必須說真的麻煩時期是小孩太小, 不好說明哪裡不舒服.
這經驗我有2次, 那種晚上很難睡得著, 要經常起來看情況.
但, 大一點, 就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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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愛情專家, 也不是五子登科, 但能理解, 如果分開後, 有新家庭的一方不提說要帶小孩.
那就不要去問了, 沒意義, 行為就已經說明了一切.
有新對象, 再婚, 其實都是個人自由, 也沒必要說什麼, 但感情冷暖, 也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