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rstorm-5
銀行信託, 規定什麼費用從我這裡支出, 以及過世後如何給那些人什麼節奏等細節.
如果不幸身死無法盡孝, 父母的費用不論我在不在, 都不假手他人, 父母不看他人臉色.
交給銀行信託, 應該也解除了人在哪裡, 甚至國籍問題, 純粹是$去哪個銀行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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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遺產就給你妹處理就好了,由她再去奉養你父母...
要不然...某些特殊狀況....
首先信託分自益和他益,就是信託的孳息利益分配給誰
這些都要再設立時決定好...如果你設立是利益給你,30年
結果,你五年後掛掉,那利益就給繼承人...你的父母(25年)
假設又過五年後..你妹開車你父母出門,結果車禍一起gg
這個信託(20年)的受益人(你父母)全數死亡,再轉給他們的繼承人
因為妳妹與父母同時死亡,所以沒有代位繼承....
你父母的繼承人...子女都沒了,就是給他們的兄弟姊妹
也就是這筆信託,會給你的叔伯舅姑姨...
誰還活著,誰全拿.....
如果那些人都沒了...那就是給國家...
這就是剛好無法主張代位繼承的特殊狀況
你就別想那麼多了,信得過你妹...就都交給她...考慮到特殊狀況
你遺囑加一條遺贈給她的子女..就沒啥需要再擔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