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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大姑其實也跟我家沒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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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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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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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其他的都沒繼承權。
其他人若要有繼承權,需要有 "有效"遺囑。
2024-04-16, 10:3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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