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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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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一、
如果有個人對不熟識的女生說:「我想x妳!」女生的心裡會感覺怎麼樣?
女生會覺得恐懼,而其行為已經涉犯性騷擾。

所以當統神他說他也想x未成年時,他其實已經構成性騷擾,只是因為他沒有指名道姓、沒有針對特定人,因此恐怕沒有人可以出面申訴,讓性騷擾成案。
但凡現在如果有人可以在法律上代表未滿十八歲之女性全體,那就可以去提出申訴,並且極可能會成案裁罰。

所以統神的言論不構成犯罪,但已經觸法,現在只是因為欠缺要件可以去申訴開罰罷了。

二、
不成立犯罪的行為,真的沒關係嗎?

很多人都知道,公眾人物會影響社會其他人,所以有所謂的社會觀感問題。

像羅志祥,他有犯罪嗎?沒有!
有犯法嗎?看起來也沒有。

但是羅志祥還是因此被封殺,也丟了手上的代言。
這就是他的行為讓社會上覺得不適當所造成的。

所以統神的言論也是一樣,而且他還踏進了性騷擾的範圍內,被抵制被封殺也是剛好而已。

三、

統神另一點
,就是他以為相關犯罪被罰,只要繳錢就好,沒有什麼,這也是不妥的言論。

今天換個案例來講:酒駕的人,判了三個月,得易科罰金,他用不在乎的口吻說繳錢就好,沒什麼。各位會去支持他的言論嗎?

不要說酒駕,就說性騷擾,公車上對女生襲臀,假設判拘役50日,得易科,被告用不在乎的口吻說反正繳錢就好,沒什麼,各位會支持他嗎?

我們再降低一點,交通違規,紅燈右轉、逆向、超速,這些違規的人,不在乎的說反正被告發繳錢就好,沒什麼,各位會覺得他說得對,而支持他嗎?

所以不是沒有犯罪就沒關係,很多言論或行為,沒有達到犯罪的地步,但是在一般社會觀念下不認同,不接受的,本來就可能會遭到社會上的抵制。
舊 2024-04-13, 05:19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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