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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anb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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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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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統神 明顯講的是指16-18,一堆甚至還有16以下的都賠錢了事,新聞每天發生有甚麼問題,如果全部抓去關,那新聞是報爽的嗎。

政治咖硬要把他獎的未成年 講到女童,肺炎未成年本來就是1-18歲,

旦硬要鑽文字漏洞也是無聊,加上塔綠班測翼瘋狂潑屎潑尿

一人難敵眾拳,何況神也沒財務自由,自然商業上的合作會受影響,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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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2.
基隆市剛滿20歲的蔡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16歲少女,接她下課後載到飯店登記休息。兩人進房後,蔡男卻違反少女意願性侵她。基隆地方法院認定蔡男犯行,考量他年輕識淺,對性衝動控制能力較弱,且手段尚非殘暴,最終坦承犯行並賠償,獲得被害人原諒,輕判2年。宣告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2024/4/9 16:49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9日電)21歲方姓油漆工透過網路認識未滿16歲少女,交往期間與少女性行為,也請少女拍性私密影像供觀賞,檢警調查雖未違反少女意願,仍遭法院判刑2年,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2021/05/20 06:18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18歲劉姓男子,與小他3歲的少女小美(化名)交往,發生3次性行為後,不小心搞大小美肚皮而挨告。基隆地院審理後,審酌劉以20萬元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共3罪,判他2月徒刑,緩刑2年。

2018/11/07 21:5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16歲少女小涵(化名),3年前被網路皮條客鄭東昇、陳冠霖相中,利用臉書慫恿她下海****賣***,成交7次卻害她懷孕墮胎,她父母代她提民事求償800萬元;高等法院今認定2男侵害小涵的身體健康權,和父母的教養權,判2男應連帶賠償90萬元定讞;男嫖客則是在訴訟期間達成50萬元和解獲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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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4-12, 10:42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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