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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02
引用:
作者LeeMichael
我知道,但這種究竟是標示不符?還是反過來怪標示的方式不對?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法規寫甚麼我建議是去看一下。



你就知道問題點根本不是標示不清楚,而是廠商根本標示不符,假如他標示含兩份,裡面卻是三份,那你覺得問題是誰?

法規講得非常清楚,你要嘛就是選擇標是每一份量的營養成分,不然就是每一 100公克(或毫升)為單位,通常兩個都有。

假如一家廠商選擇標示份量,但是份量的重量或容量單位不對,那你應該問廠商為什麼標示不符?不是問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吧?

就算是本來應該是兩份,卻實際給你三份(這麼佛心?),那也同樣是標示不符啊!

我覺得a兄應該是抱怨廠商而非主管單位,畢竟也有廠商可以標得很清楚

一大包分成好幾份的數據有幾種可能,一是每份表示每次吃的建議量,
二是想讓消費者一眼看到覺得數據低可以買
舊 2024-04-02, 04:5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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