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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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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19
引用:
作者Earstorm-5
唉, 的確, 我算是一個果黑了, 但B兒說的沒錯, 願意進去貧果圍牆都是自願的.
理論上在市場有很多選擇, 貧果不算是壟斷(對外不算), 只能說不友善, 沒道理拆.
願意去消費的自然有他們的理由, 貴又如何, 對某些人有價值.


歐盟的看法:壟斷已是事實。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97774
引用:
蘋果被控壟斷打壓音樂串流服務 歐盟重罰18億歐元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4日首度因反壟斷對蘋果公司開罰18億歐元(約新台幣616億元),理由是蘋果阻止Spotify等音樂串流服務商讓用戶知道,在其應用程式商店之外有別的訂購管道。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78...eaming-eu-fine?
引用:
「蘋果會挑選 App Store中哪些應用程式的開發者需要向他們支付 30% 的蘋果稅,而蘋果自己的應用程式則免於支付」,詹金斯指出,而這項高額費用甚至間接導致Spotify調漲50個國家的訂閱費用。

Spotify也無法鼓勵用戶繞過App Store下載軟體,因為受限於蘋果規範,不允許通知客戶有其他比App Store更便宜的訂閱管道,也無法提供Apple Pay外的其他付款選項,因此躲不掉Apple Pay的抽成,甚至還必須和蘋果分享內部經營策略,才能批准上架App Store。
舊 2024-03-26, 04:45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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