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rea5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154
引用:
作者金聖怨嘆
有四關要過,看看OK嗎?
1.無刑法遺棄致死罪之適用。
2.確定餓死比病死不痛苦。
3.親友鄰居閒言閒語不在乎。
4.自己心裡那關過得去。

去呼吸照護病房住一個月相信你會有不同的看法
舊 2024-03-26, 03:35 P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ea5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