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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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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3
引用:
作者Crazynut
吳百福有些爭議……有興趣的話可以動手查查看

據說泡麵這玩意兒不是他"發明"的。(雖然他本人如此宣稱)
是跟一個(嫌麻煩不想去搞)朋友買下專利。

當然第一個商品化實用化也算可記上一筆,其他的爭議就不談了。


有爭議也不該改人家的出生地,我還以為來到抖音了,抖音常常自己把影片加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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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給老人丟臉了,承認年輕人好沒那麼困難。

給那些常常講以前年代有多好多好的老人,清醒一點。

山道猴子進化史,以前的猴子更猴?!

越老越倒退?你是否也陷入生存者謬誤?

真懷念以前那個治安良好的年代

典型的倚老賣老,拉不下臉道歉
舊 2024-02-24, 08:13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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