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人聽聞的事情
故事是這樣
某大國33歲男子
去年12月19號騎電動車撞上汽車
頭部受傷昏迷,在醫院搶救了8天被判為腦死。
他的父母決定:捐贈器官
然後該男子的肝臟、腎臟將使三名器官衰竭患者重獲新生
眼角膜將使兩名患者重見光明。
真是可謂遺愛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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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相是今年1月10號.該男子家屬接獲匿名信
說該男子送到醫院
根本很清醒
僅是不嚴重的擦傷挫傷
昏迷主因是
因為被施打麻醉藥
所以持續昏迷
然後他的父母家人,在醫院極力勸說下答應捐出器官
但捐出之前的兩天
要接受器官移植的病患
早就到該醫院等待
該員器官摘除與移植手術。
人體器官大國.果然是遙遙領先
是不是病人沒死
而先弄暈他
先來個器官給配對好.再對家屬洗腦說已經成植物人
後來再去找需要(等待器官移植)的人
談好移植價碼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