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目乏目艮目青
要別人拆既存違建的時候喊很大聲
燒到自己的就喊好可憐?
從立委當到行政院長當到副總統有幫過礦工發聲嗎?
耍耍猴戲你們就同情了喔,真好騙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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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目變更是地方政府權責,除了極少數的特定用地可以用中央政府的權則去伸手動,大部份都管不到。
例如九份的礦地合法化,蘇貞昌在台北縣長任內有處理。不過後來台北縣到新北市,選上執政的都是國民黨首長。
https://tw.news.yahoo.com/%E8%98%87...-103103650.html
我先說,我個人不喜歡賴清德的原因之一,就是當年有安排賴清德去選新北市長,他不想去。誰不知道去中央當官比較香?
所以,你也認可那一棟只是普通的礦工住屋吧?那又何必用什麼違建去抹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