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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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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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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有很多界線模糊了~ 但其實兩方說法都有道理, 人最好挑選彼此價值觀類似的.

譬如說不愛了這件事情, 但其實家庭是有責任的, 而不是光一句愛不愛可以解決, 何況孩子.
但, 我比較直接的說, 有些人注重自己的慾望遠大於自己的責任, 所以挑選對象要看家庭.
對方的家庭如果都偏實現自我(或直接說自私)比較重的人, 你要接受就要有心理準備.

此外除罪化的確有不同了, 看這幾年搞的VS以前搞的, 數量比例姑且不論.
(反正可以說成以前抓到比較少不代表實際比較少) 但現在有時候根本不怕.

即使有民事, 也不過區區數十萬... 我覺得這其實有點好笑, 家庭破碎要處理的時間精力.
如果還加上孩子, 怎麼會是區區數十萬... 這是民國70年的物價嗎? 所以有點搞笑(法官).

此外就是很多人也不在乎影響家人親屬, 以前人會說你外遇, 你怎麼對得起父母子女?
他們出去會不會被人指指點點, 現在人根本不在乎的... (很多)
舊 2023-12-19, 10:16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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