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poff
我不認為那樣會比較精確
就寫得很白就好 會比那樣有更多問題? 不太可能
頂多字數稍多一些 也不可能多到很多 白到一個程度其實就到極限不會再增加
法條真正的問題幾乎都不是字眼的問題 而是沒有與時俱進的問題
用文言寫成除了傳統因素 還有就是限縮解釋權在他們手上
寫白了大家都去看都去吵 他們不想要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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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的時候
有個很菜又很爛的中尉文書官就是不會/不懂這些字詞
常常弄錯或寫自己的
然後下午拿去副艦長室就被狂砲~炮他的方式就是你這樣寫我是不是能讀成某某意思
整個文書室的來來回回改到深夜
大家不是很愛玩一些中文梗一句話解成各種不同意思
你怎認為改制後不會發生有犯法犯規的刁民與律師在那邊亂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