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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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實際上想過可以掉頭閃人, 因為畢竟法律上沒有綁死.
如果你要用這點來講, 我沒話說; 但實務上, 我沒有, 依然超越合理的... 能說賠償? 補償?
超越合理的意思是說如果是法律上, 那就是總收入-總支出, 然後除以二.
但對方(我走過的路)每一個都是自己有在工作收入, 而我從來都是全額負擔雙方開支.
其餘不用解說了吧? 既然虎大結婚了, 如果也曾經動念, 也諮詢過, 那就懂我意思了.
我就缺證書, 但那個流程, 我走過了... 而且我是住進(曾經一段時間)對方家裡面對對方家長.
... 我自己沒買房, 我家很鄉下, 二選一, 自然是住她家, 所以我體驗雙方家庭更獨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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