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老濕
所謂的前中華民國
老蔣自己說已經滅亡
如今的中華民國
可以說是在美國保護之下成立的
至於這個中華民國=上一個中華民國
這就要看美國怎解釋了
畢竟戰後沒有任何一條條約.說台灣要交給誰
只有盟軍指令
讓蔣派兵接受在台灣日軍的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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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你在幫老共說話
舉個簡單的例子
假設今天有a,b,c三人都遇到了同一個強盜,三個人都被搶了一些錢,A另外被搶了一台轎車,B被搶了一台休旅車,C被搶了一台超跑。
有一天強盜窩被警察端了,只找到一些錢,遠比任一個人被搶的錢少,和A的轎車與C的超跑,B的可能被拿去作案,不知在那邊變成廢鐵。
假設你是A,你覺得警察該拿給你什麼?1.先拿回自己的轎車 or 2.最大利益,把休旅車與轎車當作贓物拍賣,拿回的錢給三人平分 or 3.同情B什麼都沒有AC拿回車,各拿出一點錢補貼B or4.完全尊重警察裁決
那在請問台灣的法律有明確寫出警察該如何處理贓物嗎?沒有對吧!
那大家的共識呢?不就是有記名,或可以明確知道搶盜搶劫前是誰的,就先物歸原主,沒記名的錢再說,對吧!
二戰打完,對日沒出過力的法國、荷蘭、再加上那個裝甲雄兵在新加坡被日本腳踏車隊打敗的英國(比中國還紙糊的裝甲)都拿回原先的殖名地,你認為台灣能自外於哪些同屬被日軍佔領殖民地回到上一手國家嗎?
美國只要一天還想當世界警察,也有一定警察法則無法把台灣吃了,無視台灣是日本由清朝手中拿下這一事實。
物歸原主已經目前警察世界的既定法則,根本不需要任何條約就能確定,唯一有問題是清朝接續著鬧分家,才會搞的台灣不知道要交給哪一個分家,沒有任何條約明確台灣交給誰,不也是這原因。否定了其中一個分家存在,那目前世界的法則會怎麼做,不言而喻,跟印尼一樣與荷蘭打獨立戰爭,or期待像菲律賓由美國自動放棄,那都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