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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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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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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8744
法律評析
個資法限縮犯罪偵查的能力

除了新聞中提到的遺失手機難以處理的問題。以往網路上罵人或誹謗的刑事案件,只要告訴人依法提起告訴,電信警察均可以透過IP位子找到發文者,因此縱然不知道被告的詳細資料,這類案件還是可以順利提告。但隨著通訊保障及監察法103年修正通過後,只有最重本刑3年以上的罪,檢察官才能調閱通聯和IP位置,但因妨害名譽最重本刑僅2年以下,因此不能申請調IP,變相導致網路上越來越多肆無忌憚的不當言論。


這跟個資法無關,而是通保法之前修正的關係。

通保之前修法,把通聯紀錄調取權限縮,導致一些輕罪案件,警方無法調通聯。
這個修法與個資法無關,不知道為什麼會去扯到個資法。
舊 2023-11-22, 06:03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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