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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個報案後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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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K0060044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 1 條
為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隱私權不受非法侵害,並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特制定本法。
可能涉犯之罪要有一定程度例如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
才能用調IP的方式查對方資料
FB那邊在提供資料也可能有類似的受理邏輯
總之…你那個看起來不是什麼重罪
如果從帳號名稱或照片找不到線索
你沒有提告對象的話
就無法進入下一階段的司法程序
2023-11-22, 10:2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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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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