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versky.
不一樣,銀行可是有存客戶的錢。
銀行該做的是和客戶保持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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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要聯繫客戶, 但如果聯繫不上就必須去查證, 通知相關人士來處理.
(我並不是說直接就把錢沒收)
而所有機構也必須同理, 是因為譬如戶政, 譬如保險, 譬如各式各樣的變動.
雖然說使用者本身有責任去釐清, 但我發覺很多機構其實非常被動.
即使新住戶告訴對方, 這個住址已經不是這個人了, 那些機構也不會改變.
這是之前還有在租屋, 以及朋友夫妻現在依然在租屋, 面臨到的情況.
至少, 有人通報後, 一定要處理.
我自己個人經驗, 去銀行問, 銀行兩手一攤說聯絡地址就是這個.
... 所以意思是說可以直接丟掉? 還是我必須每次很負責的送回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