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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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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20
引用:
作者莫爺
早說闖紅燈不應用過失來判,撞到人一律都用傷害罪、殺人罪處理不就好了。
闖紅燈是蓄意行為,本來就會機會撞到正常行駛的用路人,用過失真的可笑。

路口監視器翻拍會有個資法問題,在騙不懂的人是嗎?
在坦護廢物異猿也不是這樣。笑死!



嗯嗯嗯嗯嗯案吧......
舊 2023-11-06, 12:38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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