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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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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引用:
作者dkjfso
這個就是管理面的問題囉
轉租視為違約(懲罰)或犯罪來處理

而且你這個反對理由
等同於反對社會住宅這個政策的可行性耶
不管蓋大蓋小都會有人轉租呀
為什麼禁止紅單轉讓就做得到
禁止轉租就做不到
這不是理由呀

為什麼做不到我不知道,現狀就這樣,以我這邊市場攤位,這樣運作已超過20年,哪個政黨來都一樣。

現在也不是沒有國宅,如果你去租,一樣是用區域行情才能租到。
舊 2023-11-02, 12:06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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