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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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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引用:
作者Statics
這沒什麼, 因為預算金額就是19,830,000元, 是公開的,
所以他就直接用預算金額當投標底價, 然後是準用最有利標,
評選後再議價, 直接以底價金額承做, 很正常.


小弟補充一下:
程序上面是這樣操作的:
1.資格審查合格,進入評選。
2.透過評選程序,選出優勝廠商。(評選程序就是廠商簡報,答詢,委員打分數)
3.最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
4.機關要訂底價,訂底價必須參考廠商報價。
5.議價時,廠商開出的價格低於底價,就決標給他
6.一般而言,議價有3次機會,通常到第3次,就會表示願以底價承攬。

因為底價必須參考廠商報價,所以底價跟廠商報價一般而言不會差太多
而廠商當初的報價,也是參考機關公告的預算(不是成本+利潤)
舊 2023-10-14, 12:11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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