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深圳、珠海的已經取消快10年了...
而且很多台灣人已經驗證過不需要。
2003年,為配合此次改革,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下發
《關於簡化辦理深圳、珠海特區〈邊境通行證〉手續等問題的通知》,
對前往深圳、珠海特區人員辦理《邊境通行證》採取簡化手續,
取消了憑介紹信辦理《邊境通行證》等審批手續。
內地居民前往深圳、珠海特區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申請辦理《邊境通行證》,
該證件有效期最長可達一年.
2005年1月1日起,進入深圳、珠海的群眾辦理邊防證不再交費。
2006年,深圳特檢站各分站逐步全面安裝身份證查檢系統,取消辦理邊防證過關的繁雜程序,
僅憑身份證,就可順利過關,這樣也變相取消了邊防證制度。
隨著深圳、珠海經濟特區取消邊防證制度,
中國內地居民僅需憑居民身份證即可進出特區,但仍然需要接受檢查站邊防人員的檢查。
2008年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
取消10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北京市公安局取消了深圳、
珠海經濟特區《邊境通行證》核發,自此北京市民赴深圳、
珠海經濟特區不必再辦理《邊境通行證》。
2014年7月,各檢查站的所有官兵被分流到其他邊防單位,
自此進入深圳、珠海特區
(但深圳沙頭角附近的中英街和珠海茂盛圍附近的珠澳跨境工業區除外)
不再需要接受邊防人員檢查。
深圳、珠海經濟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