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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7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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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144
說實話,日本女方離婚一個月要9萬日幣,養一個小孩(誰來帶?)....搞不好很多人男人大呼便宜(這還不算對方人生最好的時期都給你了)。
(美國)是付到女方再婚為止(之後...小孩扶養費??)
把錢都捲走是過分了....但這事不能只聽一方之言去判斷。
照顧婚姻關係中弱勢的一方....這點和美國的一些州一樣(還有同居夠長時間,視同婚姻關係)。要不然...這些弱勢婦女的生活說難聽一點,就會是國家負擔.....誰來照顧?
這點就很像美國保障租客的政策...不得隨意要房客搬離....很多房東只好出錢請對方搬離。
如果房東可以隨意(惡意手段,如房價上漲就漲房租,不從就....)讓房客搬離.....這些人,東西被丟到路邊....最後是誰要扛?...還是社會全體。
講白了,爽你在爽(炒房推升房價)....出問題卻變成國家(全民)問題,這合理嗎?

現在離婚率又那麼高。
加稅處理這些問題...你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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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因為無知,所以更應該心存善念
舊 2023-09-25, 06:57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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