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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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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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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肥羊
1.參加公聽會,一定要留資料才能入場,通常場地都是里辦公室相關掌握的公家場地,里長不可能錯過這場合,這場合你不留資料,或留假資料,應該會被當成鬧場
2.辦了兩三場公聽會,如果建商無法掌握9成五的住戶聯絡資料,大概就倒案了,不會有上面不同年談過好幾次的狀況
3.都更案沒有熱心公益的好鄰居才是怪事

至於人家拿到什麼我不知道,只知道不是他找的,就私底下一個一個去拜訪,叫大家不要簽,或撐到最後一刻,公開群組就放話這建商條件不優,最近還放話,他認識某議員,未來會有比危老、都更更優惠的條件,現在簽的是笨蛋 最好法律是可以用這樣無止盡往上加,不滿意立刻廢掉。最誇張的一次說他也是搞建築,房子押給他貸款,他來建絕對比建商分回來的多 我看是簽完沒多久,很多住戶要跳樓自殺

總之,看過他誇張行為,我才知道為什麼正義國宅需要拿槍出來解決問題





這應該是"帥過頭"上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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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只是減少人的工作,或提昇工作效率
更重要的是你對要做的事情到底有多深的了解
沒有足夠了解自己的問題只想站在巨人肩膀上
巨人依然是巨人
山頭往往不是目的地
你不僅上山白費功夫下山還要重新迷路一次

舊 2023-09-19, 09:42 PM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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