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drgd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恢復原狀”這應該是最公平的解決方案。


無法恢復的以銀行鑑價賠償
這些老公寓的建物價值早就不值錢
上法院一戶應該拿不到1000萬
所以建商提一坪換一坪,受災戶應該要馬上同意,這樣最有利
即使權狀一坪換一坪,一戶也可拿回市價約3000萬的房子
舊 2023-09-12, 10:18 AM #1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drgd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