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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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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ifaung
笑死人

帶槍投靠?
如果你知道梁孟松學校任教還被GG惡搞不說
那之前就被冷凍過了, 哪來的槍可以帶來投靠啦

--
最後舉證結果是說梁孟松是FinFET泰斗, 所以不能怎樣

競業條款需要有價金, 這個案子沒有不說
實際上宣稱盜用的技術, 在梁孟松還在台積電的時候也沒有開發出來

不過大律師見解是這樣, 那就這樣吧


不巧那個案子我有參與所以我知道幾個關鍵因素:
1. 那個大學根本就是三星的白手套,研究生直接就在三星兼職 (韓國人也知道)
2. 台灣法院還引用了美國法律中的“不可避免披露原則” (Inevitable Disclosure Doctrine), 當年算是一個創舉, 還是最高法院認證的。
我知道有人質疑是法官造法,可是他們對什麽大水庫理論、實質影響力說又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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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清净多了(?!)
舊 2023-08-30, 04:09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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