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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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ngjer
我也覺得無照行醫也不該有刑罰,開罰單就好.
反正醫死人也跟執照無關.
以後一堆電動車充電樁安裝也可以找無照的電工來施作,
反正電線走火了也跟執照無關.
各行各業都可以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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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肇事責任、與有沒有"照"分開的目的,是將出事時該負的責任判給正確應承擔的人
這其中的情況劇太多,要樣樣講解很複雜
我們現在一些判例只是將責任區分,但無照的罰則卻沒有修法加重
這樣一來,無照不管是否因肇事被抓到,如果雙方僅輕微擦撞、就算完全不管肇事責任、判無照者全責,那他也只受到輕罰而已、根本起不了多大的嚇阻效果
難道不正是因為如此,才會造成有不少人敢無照上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