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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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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randy1970
我就想問, 我們在辦遺產繼承時發現, 那條道路從我家的土地中間就給他穿過去
然後鎮公所也沒辦理徵收也沒變更, 啊這樣我是不是可以封路不給那些無聊的人過?
真的是很幹~~就是有這種吃飽太閒的人


https://lexprolaw.com/newscontent_20180103.php

又所謂「既成道路」,依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所訂之標準,須符合下列三要件:
1. 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2. 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
3. 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
因此,只要私人土地符合上述三要件時,該土地即屬於「既成道路」,其所有權人就不可再以該土地遭人作為道路使用,請求他人返還土地所有權。

可以要求鄉公所徵收...如不徵收....你就可以封路了...
不過要注意袋地通行和建築線的問題..

https://casebf.com/2017/02/03/%E7%A...A8%AD%E6%96%BD/

https://nicecasio.pixnet.net/blog/post/386596250

狀況很多種...
真要硬幹...也未必輸,因為...以前鄉下地方開馬路,都是口頭講講
有些是用騙的....
     
      
舊 2023-08-08, 09:06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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