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引用:
作者老老濕
所以快點槍斃
這背後的最大利益者就沒事了
法律是人民的最後道德防線
國家想長治久安
還是靠其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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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引用:
作者老老濕
我是不曉得當年
取證的技術有如何先進
多少證據判多少罪
台灣司法史上不也是一堆亂取證的
導致誤判
後面被被告反訴成功
尤其是犯人的自由心證.這才是法官判罪的重點
誰敢說台灣司法一定獨立
特定檢察官沒私心
哪個法官能不為往後好處跟利益判決
最近的案例
看看收錢喬事是否構成貪污?
林益世案為何動用大法庭見解
..................................................................
2010年林益世收受爐渣廠商現金,欲取得中鋼子公司訂單
法院認定林益世具跟中鋼高層請託及施壓、以立委名義爭取契約等行為
構成《刑法》犯恐嚇罪
一審判刑7年4月
二審重判13年6個月
再上訴後
最高法院就貪汙部分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更一審判4年10月
拿了幾千萬
只判4年
看起來很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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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1 2022-08-28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
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
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
「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
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
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
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
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
原諒」,
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