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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56
尿液檢驗又可分兩個階段。

https://www.labmed.org.tw/encycl_detail.asp?mno=37
引用:
淺談毒品 尿液檢驗

張耀仁
尿液檢驗是國內外毒品檢驗的主要方法,也常見於一般醫院之檢驗部門中。由於毒品尿液檢驗制度於先進國家發展至今已有數十年之歷史,各種檢驗技術已趨標準化,且有各種商品化的分析試藥及套組上市,在世界皆有極大之規模。目前衛生署公告之尿液毒品檢驗程序有初篩檢驗(screening test)與確認檢驗(confirmatory test)兩個階段。一般而言,初篩檢驗要求檢驗速度,可以容忍發生假陽性,但不希望有假陰性發生。因此採用的方法需反應迅速及操作容易,測試尿液最好不必經過前處理,目前常採用酵素免疫分析法(enzyme-multiplied immunoassay technique, EMIT)或偏極螢光免疫分析法(Fluorescence Polarization Immuno -assay:FPIA),在自動化儀器操作下,每小時可完成數百個檢體分析。國內初篩檢驗的法規陽性閥值:安非他命類藥物為500 ng/mL urine,鴉片類藥物為300 ng/mL urine,K他命為100 ng/mL urine,大麻為50 ng/mL urine。 經第一階段尿液篩檢後,若為陽性或有疑義時,則需進一步以不同的分析原理之分析方法,進行第二階段之尿液確認檢驗,以免產生誤判,傷害人權。而氣相層析質譜分析法(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GC/MS)是目前最公認最考靠的確認方法。尿液樣品經過多步驟的前處理,如水解、萃取、衍生化後,最後打入氣相毛細管柱進行分離,並以質譜儀偵測。以質譜儀作為氣相層析之偵測器,除了可得到毒品之分離時間外,還可以提供個別的分子量與碎片離子質量,提供極可靠的法庭證據。 總之,當以免疫初篩檢驗進行尿液毒品檢驗,驗出為陽性時,在司法角度還不能稱為陽性,需經過GC/MS確認檢驗,方具有法庭效力。目前衛生署認證有十多家「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因此,醫學檢驗部門初篩陽性之尿液檢體,若可能成為司法證據,請不要丟棄,先良好的保存(短期4℃,長期-20℃),再經由特殊認證之實驗室進行GC/MS確認檢驗,成為不可或缺之步驟。
舊 2023-06-12, 12:41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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