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金色陽光
我民國50年出生,對照我以前回的文不會騙人。
國中畢業典禮一結束,他們放牛(就業)班就開始找訓導主任及訓育組長算帳,校門口外
還有社會人士把著。學校只好打電話請警察來,來也沒用,因為他們身上並沒有東西。
我們升學班的就被老師叫到教室休息不要亂走。
以前跟現在好像沒什麼差別,以前因為可以打罵教育,所以要畢業時就要討回一口氣。
我有聽說在我前一二屆的曾經被蓋布袋毆打,對照那位訓導主任之後就不擔任那個職位
應該是真的。
以前放牛班經常在校園偏僻角落吃檳榔喝烏梅酒抽菸,男的女的都有,我們遇到他們要
閃遠一點,輕則「誇山小」,重責賞你兩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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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訓導訓育畢業被打,被蓋布袋,那個年代確實很普遍.
但以前警察怎會沒用?以前的混混流氓就只怕警察,跟現在完全不同,當年警察只怕那些拿黨證權貴官員,不像現在甚麼都怕.
只是那個年代警察沒現在那麼認真,無利不早起,愛打架鬧事?就讓你打,打完才來收拾....
警察辦事哪管你有沒拿雞絲,先打罵一頓在講,哪有甚麼人權?警察不甩學校?那就是平常沒經營好人際關係,又沒特權,卻偏愛打罵學生作死,警察總不可能吃飽沒事隨時護著你吧!要不然只要幫你警告敲打個一番,除非遇到瘋子,楞頭青,否則都嘛就地解散,後面請一桌酒席,沒事了.
人權是從小蔣快死前開始放縱民進黨成立後才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