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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6
農地因繼承或贈與可免徵遺產及贈與稅,但必須符合以下三項要件:(一)贈與或繼承對象必須是民法第1138條所訂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二)該農地必須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三)該農地自承受後五年內,仍須繼續做農業使用,如有違反,仍會被國稅局追繳遺產及贈與稅。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33萬元。

(四)扣除額:
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3、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6、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遺產淨額x10%.....剩不到100萬

股票賣一賣,偷偷給2個兒子一人100萬現金就夠繳。

簡單
舊 2023-05-06, 02:4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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