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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事件的後續發展是?得逞?被制伏送法辦?
如果被得逞,那國軍的臉丟大了。
附帶說一下,有些事件是故意被製造出來的,別被表面給矇蔽了,為什麼要槍彈分離?軍隊是作戰單位,什麼原因不敢讓軍隊基層兵員隨手槍彈在手?
要達成槍彈分離,要有一個原因,要有一個事件,否則,你沒理由的,因為說不通,要知道,就算有這種事件,也說不通一個數十年受鄰國長期武嚇的國家,兵員沒辦法槍彈隨時在手。
就像,金融單位為了達成限制你轉帳,提領現金額度,長期以來,做出了多少努力,想想看,為什麼詐騙集團永遠不會被判重罪,而且抓都抓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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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世間的變化,我該收起快樂的心,是時候把慈悲的心拿出來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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