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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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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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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therhaha
那他和本案的主要差別是?為什麼一個判14年,一個才5年半?
還是說早期和後期刑期不同?
不過相比台灣,台灣的經濟詐騙犯,有例子判過14年嗎?
我沒注意過,聽到的最多是2,3年,還有詐騙主犯被抓了3次,結果只判10個月,緩刑3年,判決書寫,他在讀書,也有找到工作...所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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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判五年半,只有洗錢罪
安以軒老公不只有洗錢,起訴時是83項罪名
最後34項罪名成立
引用:
2023年4月21日,陳榮煉34項罪成,判處14年徒刑,分別為1項黑社會罪、24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7項相當巨額詐騙、1項不法經營賭博罪、1項加重清洗黑錢罪,數罪併罰合共1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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