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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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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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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7788168
那我也可以說:成龍很好啊!出去玩玩最後還知道回家,不像很多男人功成名就之後有了新歡,就塞些錢踢走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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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你還是用台灣人的保守思維
香港被英國殖民超過一世紀
他們的婚姻觀念,早就深受西方影響
香港沒有通奸罪
外遇也好,玩玩也罷
想回家元配也不一定接受
有元配知道老公心不在家
與其同床異夢,大家都不好過
要錢不要人,拿了錢過自己的日子,還有機會另結新歡
他們的法律,即使一方不同意離婚
只要分居超過一定時限,忘了是兩年或多久
就可以去法院訴請離婚
離婚後就看贍養費滿不滿意,不滿意再打官司爭多一點
有小孩的,看要不要爭監護權
這就是成龍被港人討厭的原因
敢出來玩,就要負責任
玩完把褲子穿好回家
當沒事發生
那個女的也許可以說是她送上門,怎麼說都好
可是女兒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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