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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81
引用:
作者惡蟲
你要不要回頭看一下你當初的發言?



溢收稅款才是必須退稅,但現在這筆錢不是溢收,所以自然沒有退稅的問題。
所以我才會在前面說你搞不懂這筆錢的性質。

如果你一開始就承認不清楚這筆錢的性質,自然不需要講到後來這些東西。

忙整天還要看這些東西真是夠了
這棟樓看來看去只有你在談「必須」退稅這回事

退稅就是「退還稅款」這行為的簡稱而已 本身沒有什麼精確的法律定義
有明確規定的是得退還稅款的法律要件
你會有這種誤解 是因為「個別」稅款的退還要件通常只見於個別稅法
而現在是不同來源超徵的稅收用特別法來統一處理

特別預算的財源是不是超徵的稅款?
不管用消費券 現金還是UBI
是不是把原預算計畫外的稅款以不同途徑退還民間?
你老闆甚至認為拿超徵的稅款補貼勞保也是還稅於民的方式之一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ingnews/4173364
引用:
首先,政府將以1000億元額外撥補勞保和健保基金財務缺口,同時增加電價補貼,減輕勞健保基金的財務壓力,並透過源頭來平抑物價,這也是「還稅於民」的方式之一。

人家1.5個博士可沒有自欺欺人到把超徵的稅收以不同形式回饋到人民身上就不是退還稅

你覺得共享經濟果實普發現金好聽 我覺得慷他人之慨比較名副其實
都不會改變這件事「退還稅款」的本質
舊 2023-04-13, 10:33 PM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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