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蠻荒
對於政客來說、分五權就是個問題,通通歸我管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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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兩蔣時代,就是通通歸他管沒錯。
五權通通都在總統之下,總統只受國民大會一點點制衡。國民大會都那麼久沒有改選了。
副總統之後的繼任者是行政院長。
例外就是,有兩年多的時間,蔣經國當行政院長,整個政體很像內閣制。俄羅斯就是普丁當總統的時候很像總統制,普丁當總理的時候很像內閣制。
修憲單一國會之後,應該算是立法行政兩家獨大。行政考試司法監察 四院提名都要立法院同意。立法院管不到總統,只能罵罵行政院長和部長署長們,總統管不到立法院。也正因為總統管不到立法院,又很想推服貿貨貿,所以馬英九才要用他的竊聽機器黃世銘去搞立法院王金平。
美國的三權就很確定是互相制衡,總統可以提名大法官,但是大法官要眾議院同意。
連副總統之後的繼任者都是眾議院議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