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versky.
我們議會有開除議員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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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只看過黨團開除黨籍跟罷免...
不過似乎可以禁止議員來開會...
例: 臺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
第15條(議場秩序與懲戒)
本會開會,由主席維持議場秩序。如有違反議事規則或其他妨礙秩序之行為者,
主席得警告或制止,並得禁止其發言,其情節重大者,得付懲戒;其懲戒方式如下:
一、口頭道歉。
二、書面道歉。
三、申誡。
四、定期停止出席會議。
前項懲戒,由紀律委員會審議,提出大會議決後由主席宣告之。
https://www.tcc.gov.tw/cp.aspx?n=1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