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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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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52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BE6AAF4B33000000000000000003C000000008FFFFFD^01110043101200^00000000000

引用:
第 21 條
國徽、國旗式樣,不得作為商業上專用標記,或製為一切不莊嚴之用品。


能不能用,看算不算不莊嚴。
而莊嚴不莊嚴,是要依場合依身分有所不同。
郭冠英被檢討,的確是有很大的因素是因為他的身分。
舊 2023-04-06, 04:07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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