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的話...
申訴沒用...因為需要證明車不是你騎的
警察也不能幫你證明啥,也不能幫你找人
需要有法院命令,或檢察官指揮,或...現行犯
證明的話...要提出訴訟...
告他侵權行為-不當得利
法院就會依照你所提供證據...對方車牌
發文給警察,警察就會去找對方出來,調查是不是真的是他騎車
除非你願意自己跑這法律流程...請律師大概要三五萬...罰單才多少?
我建議...算了吧
不要借車給別人...萬一發生事故,車主也有責任的.....
之前不是有個新聞
周女無照駕駛且年僅16歲,警方在事發後通知張姓機車車主、林姓男友到場,首先針對把車借給未成年騎乘的車主張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開罰6千元到1萬2千元,另考量兩人明知該機車輪胎已被磨平還借車給周女,警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今天,就算你的車沒問題...對方也有駕照...騎出去超速,自撞,掛掉
你一樣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