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ill45678
你這樣無法自圓其說 你之前提到民主制度 憲法不是唯一可遵循
現在又提到大家都不得違背 但我不會因這樣起殺意 無規矩不成方圓 尤其是台灣
但是說我慫恿那就是你不對了 我應該是就事論事 論民主 論認同 論錯亂喔
再來我針對你49年這個點 點破你的迷思 晚清割讓台灣 日本殖民統治 直到45年戰敗
日皇投降書 明確白紙黑字 依據開羅宣言 波茲坦公告 無條件歸還給中國 聽好是中國
當時代表中國的叫中華民國 是的 就是現在台灣這個中華民國 所以自那時候起
台灣這個島 主權就已經一錘定音 你不能說 因為中華民國在大陸 所以他是他 我是我
49年後 中華民國退到台灣來 直到被聯合國 被處理掉合法的代表權 我就不再綴述
以上這些 可不是我在這邊腦洞 所以看這段歷史 是不能切割看 一切割就會錯亂
或許 你潛意識裡根本就不想看49年前那一段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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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誤會我的意思了,也可能我措辭不夠精準,我說的是民主制度下,沒有什麼是非得遵守不易的無上準則。我的重點在[沒什麼不能更動]這件事。憲法當然可以修改,也已經被修改過了。但更改憲法與不遵守憲法是兩件事。
憲法有很多條文,第一條規定政體,國土的相關規定排在後面,而且也只泛泛的描述固有疆界,那到底是什麼時候的固有疆界?元朝還是明朝?1946年制定中華民國憲法時,共產黨還不是執政黨,他們也沒有遵守中華民國憲法,你應該去罵他們當初為何不遵守,相比之下,我還覺得國民黨與民進黨比較遵守這部憲法。
49年的問題就單純只是因為中央政府遷台的時間點,你想太多了。
另外歷史一定是被切割的,沒有那種完整、全面的歷史論述。語言的特點是線性邏輯的,因為線性邏輯,所以只能直線敘述,但歷史發生時,是在一段時間內,不同地點、不同群體發生眾多事件。這樣繁雜的現象透過語言描述後,注定是片段殘缺的。就如同你只看波次坦宣言、開羅宣言,而不會去看舊金山和約。你的完整,對別人來說可能也是切割片段的。
彌補的方法是透多多線敘述,讓各種不同聲音同時呈現出來,才會有比較完整的歷史敘述。但這種方法注定是雜亂多元的,因為事件本身就是被錯綜複雜的各種因素推動的,觀點不一,看起來自然雜亂。但硬要把這麼多不同的聲音壓抑在方圓之內,我怕那就是專制壓迫的開始。
還是你覺得自己的想法絕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