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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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住宅用地70年土地使用權?人民網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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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对此,刚刚通过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及现行《物权法》都有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2007年《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缴纳方式等详规依然“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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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的缴费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は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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