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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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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SOED
他有哪裡不好嗎?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
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
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沒哪裡不好
大概只符合第六項的...1/3..."富有政治經驗"
陳水扁和馬英九...是2/3,多了"研究法學"
.....被研究...

陳水扁的假釋,馬英九的大水庫
在法律上,有可研究討論的地方

至於聲譽卓著.....要說全國知名的話...也行
這樣..陳水扁和馬英九,更適合當大法官....
舊 2023-03-25, 09:32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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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