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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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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5
引用:
作者PM
蓋木造神社太貴了, 把忠烈祠遷走比較便宜


那邊目前是直轄市定古蹟, 由民政局管理
地方政策建議先找議員, 投書市長信箱或是網路活動是沒有用的


你不是強調這個法令目前還是有效的嗎?(雖然實際上無效)
舉那麼多拆的例子, 不就是要拆點東西嗎?
現在說沒有要拆是在還原歷史真相, 好清高哦

同理可證, 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也.......

我是感受不到尊重在哪裡啦, 後面在講什麼請誰來翻譯翻譯

儼然是台灣文化專家, 你說了算
1.法令有效也依照此法執行拆除一些,你前面自己貼的連結上面不是寫得一清二楚,實際無效?

舉例是還原歷史真相有哪些,描述神社去留有法源依據,要我講幾次才懂,你是文盲還是閱障 or both?

桃園神社的存在也可謂是一個奇蹟,因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日本退出台灣,大陸的國民政府來台,在濃厚的反日情緒作用之下,全面清除日本遺留下來的建築物與各種圖騰符號,成為 1950年代的政策,尤其是在民國 61年〈西元 1972年〉臺、日斷交以後,內政部制定了一項新的法令「清除臺灣日據時代表現日本帝國主義優越感之殖民統治紀念遺跡要點」,從中央到地方,有意識地剷除日本神社及其相關設施(日本據台 50餘年中,共計建立 203座規模不一的神社),留用的只有各地的武德殿(日本人學習武術的道館),充為警察局、憲兵隊或忠烈祠之用,而神社因為不易轉變為私人用途,在民國 63年〈西元 1974年〉以後逐漸被拆除,或任其風吹雨打、日曬雨淋而自然損毀,能完整保留者幾乎沒有。

2.同樣外來基督教的教堂和伊斯蘭教清真寺還是天主教是哪個倭寇國來台拉了一坨屎才有?

它們是表現哪個帝國主義優越感之殖民統治紀念遺跡?

還是你的神認知它們和小日本一樣有?不然怎樣認知會想拿它們來救援?同理可證?

某些宗教,你要講宗教文化也行,就不是台灣文化、台灣本身宗教文化

歹勢忘了你也沒說清楚是哪方面文化我可能誤會你

你有受洗做禮拜感恩節吃火雞復活節沒有蛋聖誕節開趴唱歌每天跟阿拉膜拜

不代表別人也一樣,你能說那些人沒文化?應該不是這樣認知吧

3.你感受不到尊重是你家的事,我沒期待過啊,不懂尊重別人怎能感受到別人的尊重?我當然也不奢望你能理解我後面講什麼

前面就問過你「清除臺灣日據時代表現日本帝國主義優越感之殖民統治紀念遺跡要點」是牴觸哪條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什麼命令被已讀不回

貼個行政程序法158條後快閃跳針,你說實際無效就無效那都給你玩好囉
舊 2023-03-20, 10:46 P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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