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還原歷史真相描述神社去留有法源依據
前面也以此法令為前提表明我對神社的立場,怎麼變成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我對文化的認同主張拆除神社呢?拆不拆又不是我能決定
再來在台神社不是台灣文化,它只是歷史的一部分,一個倭寇在侵略各國並在當地拉了一坨屎,何來文化和認同?
它可能是日本的宗教文化所以我尊重,所以我也贊成在日本老蔣神社裡神祇請來供拜但神社就免,因為法令不允許,這樣有沒有法治精神啊
真正台灣文化應該是除了中華文化外,還有其他文化,如原住民文化,16族還各有不同的文化,這幾年部落旅遊體驗原住民文化也很夯
https://youtu.be/dZSqZZ8xeF8
搞不好還可以在某些地方看到族人當年對抗小日本鬼子的歷史記載
教你如何正確看待歷史不被人笑行萬里路不用讀太多書也不用google 喔
地方也有文化,農村漁村文化寺廟文化大稻程文化太多了,非得要一個外來宗教神社文化?
還有順便提點你ㄧ下,桃園那個地方現在就是忠烈祠,管理單位是桃園市政府民政局轄下的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
前任市長偷換概念把名稱多加個神社文化園區是給覺青看的,而不是先不用管它叫什麼那才叫釐清